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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异地工程总包和分包都预缴了,请问总包最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增值税是不是 用销项税额-分包的进项税(这个进项税是指分包给我开的专票能抵扣的进项税吗?不是分包在工程所在地预缴缴纳的税款)-总包在异地预缴的税款,对吗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8:02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您说的结构正确。总包最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增值税,应用销项税额-分包的进项税(这个进项税是指分包给总包签订的合同中发给总包的专票的进项税)-总包在异地预缴的税款,是总包在机构所在地缴纳的增值税最终结构。 增值税是中国的一种消费税,主要是对物品的出厂、进口和在中国境内销售等活动产生的税款。其中,机构所在地增值税是指企业在机构所在地生产加工、销售等全部活动中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款。销项税额-分包的进项税-总包在异地预缴的税款,就是总包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增值税的最终结构。 此外,增值税申报还需要注意,企业应按照当月期末实际付出的增值税额确定应税收入,并计算出应纳税额,增值税的税率也需要注意,目前国内增值税分为3种,分别是全部普票17%,专票17%和减按5%的税率。
2023 01/19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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