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广东锦华有限公司销售给海南大润发冰红茶2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款项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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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7:13
2020年8月5日,广东锦华有限公司向海南大润发销售冰红茶总价值200000元,根据增值税政策,其中应交增值税为26000元,其余174000元为实际价格。但是,由于销售未收取款项,该公司未能收取增值税,使该公司收入减少26000元,因此,建议未来营业结束前,先收取款项。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是一种由消费者缴纳的涉及商品和服务的税收,而不是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023 01/1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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