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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7月份干完了一个工程,施工面积甲方认可了,但是没签合同,没确定施工单价,甲方也不让给他开发票,没收到钱。这种情况纳税义务发生了吗?需要提前确认收入缴税吗?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6:59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经济活动时,应有发票,当事人就应当就此项交易,纳税义务发生了。不管是双方是否有签订书面协议,所有实际发生的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收入,都应当纳税。 当发生收入时,就必须缴纳税款。因此,在双方无法达成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有权拒付的一方,有义务支付的另一方,即使没有收到钱款,但应当提前确认收入,缴纳应纳税款,否则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因此,由于双方之间发生了经济活动,尽管没有签合同,没有确定施工单价,甲方也不让给他开发票,没收到钱,但是纳税义务发生了,需要提前确认收入缴纳税款。 拓展知识:从纳税义务发生的角度,以下情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也应当纳税:1.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转让、出租服务;2.不经批准而自行收取的报酬;3.销售利润等收入;4.财产金额变动、收入清收解决等收入等。
2023 01/1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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