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简易计税期间的无法区分使用范围的公共部分进项,如水电,物业要进项转出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5:27
通常情况下,简易计税期间使用的公共部分进项是不需要转出的,即使再有几个增值税纳税人参与,进项也要由纳税主体自行分摊,也就是说,在简易计税期间,不需要对进项做转出处理。
但是要注意,若是在一个统一纳税的企业联合体里,涉及到各个单位的协同使用的情况,可能就存在需要进行转出的情况了,此时就需要了解企业联合体的设置情况以及涉及到的各个纳税主体,最终依据联合体及纳税主体两者之间的共同协议才能决定是否对部分公共部分进项做转出处理。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简易计税期间,因为没有做转出,会使纳税人的进项数额处于一个虚增的状态,最终仍然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方式进行核定,相关的营改增专项附加扣除,以及计税额的保底也会受到影响,因此要谨慎处理。
2023 01/19 15:3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