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A型电视机100台,不含税售价4000元/台,开出专用发票,税率13%。托收手续已办妥,货款尚未收到。第一个业务中企业应纳销项税额为()万元。2、销售B型电视机100台,不含税售价3000元/台,开出专用发票,金额30万元,税率13%,款项已收到;另把自产B型电视机10台用于职工奖励。第二个业务中企业应纳销项税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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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3:43
第一个业务中企业应纳销项税额为13万元,因为本次不含税售价为4000元/台,数量100台,按照13%税率,扣除税额为13万元。
第二个业务中企业应纳销项税额为15.9万元,因为本次销售B型电视机100台,不含税售价3000元/台,计算出应纳税额为12.9万元,并且另外把自产B型电视机10台用于职工奖励,按照13%税率,应纳税额为3万元,合计应纳税额为15.9万元。
拓展知识:销项税费的计算可以采用税率乘以本次不含税售价乘以数量的方法进行计算,例如:税率为13%,本次不含税售价为200元,数量为100台,则应纳税额为200*13%*100台=2600元。
2023 01/1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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