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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中提示,离职人员之前月份有享受,但因离职,已不继续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造成本月未享受,怎么做是继续算税还是暂不算税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3:15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个税政策,离职人员前一个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因离职,该月不再享受,税政规定,税种有变动,应当在离职时适用税种,应予适当调整税款额。由于离职人员在离职后,已经没有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格,所以应当在离职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处理,应当税额应再调整,保证税务机关税款额的合理性,以确保税务机关税款的完整收缴。 拓展知识: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提出的用于鼓励社会经济的发展的一项政策,通常包括减税、免税、免税额度调整和税收优惠期限调整等内容,目的是为了增加企业的盈利,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合理分配财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3 01/1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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