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有区别吗?
2.为什么劳务公司适用的是合同法不是劳动合同法呢?这说明劳务报酬领取者与发放者是平等关系吗?那这个劳务报酬提供者可以称之为是他的经营所得吗?
3.我们是装修公司,接了个大项目,如果把油漆部分分包给别人,那个给那个包工头的工钱是不是叫劳务报酬呢?我们和他是合作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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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2:05
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有区别。劳务报酬是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劳动者以报酬形式收取工资,实现劳动价值;而经营所得是指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相关成本,剩余收入所得。
劳务公司适用的是合同法而不是劳动合同法,因为通过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双方建立的是类似于特许经营的临时性用工关系,不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派遣的劳动者与发放报酬的派遣公司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因此,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报酬并不能作为经营所得。
如果你们把油漆部分分包给别的包工头,那么给包工头的工钱就属于劳务报酬,你们与他之间是合作关系,而不是用人关系,他是接受了你们的委托,提供服务,根据合同约定,你们付给他一定比例的报酬,而不需要像用工关系一样付给他工资。
拓展知识:劳务派遣行业,把劳动力派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依法负责支付劳务报酬,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劳务报酬,不承担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
2023 01/1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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