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税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哪些,具体写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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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9 10:47
个税的专项扣除是指与个人收入挂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根据税务机关规定,从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中扣除一定金额的税费,形成税负的税收优惠政策。专项扣除的内容主要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条件,对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加以附加扣除的扣税制度,其附加扣除的金额由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支出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的20%加以决定,但最高限额为3600元(未加附加扣除的支出超过3600元的,仍以3600元为限)。
拓展知识:可以申请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收入在应纳税额所得额范围内: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200元,且不超过4500元;
2.未在港澳台地区定居;
3.自2011年1月1日起持续居住;
4.本期收入不受到下列情形的影响:一次性收入、赠与收入、投资收入(投资收入的持续居住期须满足本条款第3款的要求)和财产转让收入等。
2023 01/1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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