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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这个纳税人是谁呢,实际上公司已经给个人代扣代缴过个税了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19 09:18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答:纳税人在代开劳务费发票案例中,一般指发票的抬头单位,即发票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单位名称”。如果发票抬头方仍是公司,而个人仅作为公司的劳务提供者,那么公司仍是纳税人,个人不是纳税人。如果发票抬头方为个人,而公司仅作为购买方,则个人才是纳税人。另外,关于劳务费发票,实际上公司已经给个人代扣代缴过个税,可以以“代扣代缴凭证”等作为财务凭据,将劳务费纳入财务核算,并以此报销。 拓展知识:一般来说,在劳务发票上填写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与发票抬头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保持一致。当个人劳务收入较多时,发票抬头应当填写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以确保纳税义务的正确性,避免纳税风险的产生。
2023 01/1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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