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19年收到工程款30万,当时没有开票,做未开票收入了。现在对方要我们开发票,我们老板跟对方有矛盾,现在不愿意开发票,对方说要去税务局举报我们,这个我们有风险吗?就怕牵扯到别的,这笔业务应该没有关系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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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9 09:08
对于这笔19年收到的30万款项,由于发生的时间比较久远,去年就已经处于实施增值税新政的状态了,如果此款项已经属于纳税范围,那么应当按正常步骤进行税务登记、税务申报、开具发票,缴纳相应税款。
如发票未开具,公司就有可能面临因未纳税等情况,被税务机关调查的风险。因此,这笔业务和纳税关系仍然存在,公司老板虽然可能不愿意开发票,但却无法免除未纳税的风险,若对方真的去税务局举报,公司就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去认定纳税责任。
总之,公司的老板应尽可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办理相应税务手续,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甚至影响老板自身利益,以及避免更大的风险。
拓展知识:
增值税稽查查账方式分为定点查账、预约查账、突击查账等三种方式,主要针对未开票、少开票等情况进行查账。针对未开票,税务机关会确认公司收入情况,并将已收入的金额纳入纳税评估,当公司确实有未开票的收入情况的时候,税务机关会对其予以制止,要求公司按照正常步骤办理相关税务手续。
2023 01/1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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