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2)2019年6月1日研发活动进人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究开发人员的薪酬支出70万元、领用材料成本17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2019年12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3)2020年1月1日,丙公司将该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月末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收取租金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4)2021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届满。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04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为什么算25个月,2021年12月不是不应该算吗?摊头不摊尾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19 08:07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案:在2019年6月1日开始研发活动后,资本化的项目费用可以直接在购买阶段就列支,因此可以从这天起开始累计摊销。2021年12月31日临到租赁期限届满,该非专利技术的残值仍未折现,因此不需要在这一月份算入摊销。此外,由于租赁期限为2年,因此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仍应该按25个月算,即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无形资产连续使用的月份为25个月,此项投资自2019年6月1日起,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折旧完毕。 拓展知识:摊销是指在期间内将一定数量的费用或损失分摊到期间内多个会计周期中,以形成一系列等额的收入或支出。摊销法可以平均分摊资产、损失或费用,从而使企业可以客观地反映长期投资或费用。
2023 01/19 08:1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