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帮职工租房,只付了上半年,摊销也只摊了上半年,收到发票后(发票开的是全年的租金)附在了摊销上半年房租的凭证后面了。后半年忘记了摊销,可以在这个月补摊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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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8 20:25
可以补摊,但要注意遵守一定的流程。首先,应按照摊销的原始凭证确定摊销的期间,并计算出未摊销的租金。其次,应将未摊销的租金金额记入企业的“房屋租赁费”或“其他费用”科目内,并写出摊销说明,签署摊销人员。最后,将未摊销部分的摊销凭证附在发票后面,再及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拓展知识:企业摊销所得税时,只需在会计凭证中做摊销记录,不需要在税务局提交申报;但是,企业在进行摊销计入应税所得时,一般要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2023 01/1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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