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征管系统票表比对返回信息:
当期申报的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0.00*1.03+0.00*1.03+0.00*1.05+0.00*1.03+38532.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元,当期开具或者申请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金额合计38532.00+232.53元。相差金额232.530000元
本期填写的适用3减1政策的本期发生额小于 开具的1%征收率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23253.00的2%,请确认填写是否正确。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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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18 20:17
本期普通发票销售额合计38532.00+232.53元,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金额合计23253.00元,增值税发票的含税金额应等于普通发票的含税销售金额,但是实际金额存在232.53差额,可能是申报普通发票时漏报了某些内容,也可能是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上写错了,应检查调整。拓展知识:税收增值是一个从商品从销售以及提供服务等经济活动中得来的财政收入,可以通过减税、抵税等政策来帮助企业减免部分税收。
2023 01/18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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