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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您好老师:4月份需方采购材料,供货方开的发票货物名称,7月时发现错误,联系供货方从开。因为4月已结账,供货方4月开据的发票需要给对方退回去吗?不退行吗?具体怎么需要怎么做?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18 19:06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首先,发票是唯一的税务凭证,因此,4月份发生的错误发票应该及时纠正,除非出现极其特殊的情况,否则4月份已开发票的应该退回去给供货方。先行了解相关情况,确定原发票是否已留档,若有,可以在发票上增加“作废”字样,并说明原因,发票后面留下档案;若无,则可以申请退票,将其作废,并在申请中写明发票原因和原因,供增值税税务机关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审查。此外,在纠正错误发票的过程中,可以增加内部审核的力度,以减少错误发票的发生。
2023 01/1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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