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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开了专票,还没收到款,请问怎么做分录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8 18:29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1.货物销售: a. 借:应收账款xx b. 贷:销售收入xx 2.收款: a. 借:银行存款xx b. 贷:应收账款xx 以上是开具专票未收到款时做分录的解释。一般情况下,专票都是由纳税人开具,当收到款时,需要修改原有分录,将销售收入部分改写为: a. 借:应收账款xx b. 贷:应交增值税xx 应交增值税是纳税人月末根据当期实际销售额和本期开具的发票额,计算计税的应交增值税。如果实际已开具发票金额比实际销售金额低,则应纳税额应增加。反之,实际已开具发票金额比实际销售金额高,则应纳税额应减少。
2023 01/1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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