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写了A公司名字和B公司名字,付款是A公司,A公司银行付款时(备注代B 公司付),现在要求开B公司专票!那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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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8 14:01
答:不可以。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一个单位向另一个单位付款时,应当由支付方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款。”付款方必须开具发票,因此A公司付款必须开具A公司的发票,而不能开具B公司的发票。
2023 01/1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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