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A企业与B公司签订供货合同,供货金额200000元,应交纳增值税26000元,B公司预付货款100000元,剩余货款在交货后付清。收到B公司交来预付款100000元存入银行。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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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8 11:22
1.此次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总金额为200000元,其中应交税费26000元,由B公司预付货款100000元,另外剩余货款在交货后付清。
分录:
应收账款 100000元
银行存款 100000元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张应收账款记录,随之而来的是B公司付给A公司的100000元预付款,A公司将其存入银行,则应产生以下两行分录:
一行是借方“应收账款”,金额为 10000元;
另一行是贷方“银行存款”,金额为 100000元。
增值税是按照国家规定,企业在销售时所收取的税项,该税费应由A公司缴纳,由于税项在合同金额中已有体现,因此不需要再另行记录,但A公司在缴纳该税费时,需记录其缴纳流水账,以便后期查帐。
拓展知识:增值税有三种纳税形式,即核定税额纳税、计算税额纳税和查账征收,不同的纳税形式具有不同的纳税好处,具体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
2023 01/1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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