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免增值税,附加税也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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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18 10:4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0号),小规模纳税人从2022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免征附加税属于自侗当地税务机关自行决定,而且不允许企业自行偿付转换税负比例后的附加税。例如,在进项税额不超过国家规定抵扣额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减免增值税,但不能减免附加税。
拓展知识:
附加税分为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现在由各地税务机关自行决定,一般情况下均征收。增值税则包括货物及劳务收入的增值税,每月15号申报,直降成本,缩减税负。增值税一般是附加税的主要来源,一般成比例征收。
2023 01/1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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