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生产成本的进项发票认定虚开,稽查已处理补税,现在做账务处理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吗?分录怎么写?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5:4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CAC ),当企业发现以前年度生产成本的进项发票认定虚开,已经处理补税时,应当在其会计账簿中记录以下分录:
(1)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应交税费-进项税额XXXX元,
(2)应交税费-预付税金:应交税费-预付税金XXXX元。
2023 01/17 15:5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改良折旧的有效期限? 17小时前
归还欠款对企业利润表有何影响? 18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