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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生产成本的进项发票认定虚开,稽查已处理补税,现在做账务处理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吗?分录怎么写?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5:43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CAC ),当企业发现以前年度生产成本的进项发票认定虚开,已经处理补税时,应当在其会计账簿中记录以下分录: (1)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应交税费-进项税额XXXX元, (2)应交税费-预付税金:应交税费-预付税金XXXX元。
2023 01/1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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