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发出去的货押一部分货,再次购买的时候才结算押的这部分货款,现在发出的这部分货我怎么做分录,做收入申报增值税吗?结转成本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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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4:20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发出去的货物是否存在实质上的收入,而不仅仅是货物的第二次交易。如果发出去的货物只是在到货后进行货物交易,则只需要进行本次发货的费用结算,不需要进行税收申报和记录,也不需要结转成本。
如果发出去的货物是实质上有收入产生的,比如说在购货时发生的押货转发给客户,则需要进行税收申报和记录,并且要结转成本,以便客户在结算的时候能计算出有效的税收。
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可以把押出货物的销售金额当成收入,运费等可以当成成本。此外,如果所押的货物本身存在税收,则需要对税收进行结算。最后,需要确认客户能否及时结算押货款,以及发出货物后有无必要进行维护或补充以保障经济利益。
2023 01/1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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