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补作不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需不需要纳入个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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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4:14
一般来讲,餐补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是需要纳入个税计算的。确切的说,餐补的纳税原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税费计算。根据第十八条规定,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应包括:一是职工月工资收入;二是补贴;三是奖励;四是劳务报酬;五是其他应纳税所得。所以,餐补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应当纳入个税计算中。
另外,在纳税过程中,申报人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全月餐补的单项每月的金额是否超过当地上限,以及全年的工资薪金总额和应纳税所得是否超过当年的税收识别额度等等。另外,同时也要注意餐补本身不计入个税计算,但是可能会因为低保人员计入或者违反个税法规而被追缴,这时候就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税务筹划措施,以减少纳税负担。
以上就是关于餐补作不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需不需要纳入个税计算的情况,总的来说,需要纳入个税计算,但是在纳税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务筹划措施,以减轻纳税负担。
拓展知识:餐补是指企业按时发放给职工的食品津贴,是职工工资中一部分补贴,提高了职工的收入水平。不过,由于目前居民个人所得税是每月征收,因此职工收到的每月餐补都要正确纳税,以免影响当月底的缴纳税款。
2023 01/1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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