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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开票人,复核,收款人可以为同一人吗?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2:44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可以。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可以为同一人,这在实际操作中是很常见的情况。因为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可以是同一个单位内部不同职能部门或者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具发票,不得指定一个人同时充当开票人,复核人和收款人,其中的发票抬头项的开票人和金额栏的收款人可以是同一人。同时,在经常性发票开具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复式开具发票的方式,一套发票的开票人、复核人和收款人可以是同一人,但要求每套发票的数额、开票日期和开票人不能相同,以便便于核查。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人兼任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职责不明确,容易形成混乱局面,从而导致发票开具失真,因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具发票,应该坚持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分别独立负责,避免一人兼任易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拓展知识: 发票交付原则规定,开票人为发票签发人,即发票抬头项内的签发单位,收款人为发票交款人,即发票金额栏内交款单位,复核人指发票复核人。复核人可由开票人指定,也可由收款人委托开票人指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票人和收款人可以为同一人,但是如果将一个人作为开票人,复核人和收款人,将极大的影响财务的审计,可能会形成财务混乱的局面,因此,一般情况下,建议开票人,复核人和收款人分别由3个不同的人担任,以确保财务的审计工作可以正常进行。
2023 01/17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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