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生活服务行业,在3月份申报时,有个加计抵减金额跑出来在附表四,当时没有去管它,也没加计抵减,但在5月份申报时,税管员让我把这个金额重新申报一下,把4000元抵减了,而且原在3月份申报交的税要退回来了,那退回的增值税及附加税,我要怎么做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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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2:26
在生活服务行业,在3月份申报时,如果有一个加计抵减,而没有去加计抵减,那么在5月份申报时,税管员会让你重新申报,把4000元计入抵减,而原在3月份申报交的税也要退回来。你需要先将原本没有抵减的税款收入,计入税款收入,在计入抵减的4000元,然后计算得出应缴纳的税款。紧接着,申报退回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你可以将它记入专门的税款支出—退税项目中,并逐笔登记。针对实际记账,你可以先将抵减金额记入银行账户,税款记入发票未缴,当税款结清后,可以直接申请退税,然后再做账务调整。拓展知识:在日常申报中,要注意及时准确申报税款,以免出现增值税及附加税退税情况,以保证税款准确、及时得以收取和抵扣。
2023 01/1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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