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给员工是视同销售,外购的给员工是视同福利不能进项抵扣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2:22
自产的产品给员工视同销售时,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关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出租房屋及其他非劳务性收入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可以预先加计扣除,因此可以进行抵扣。
外购的产品给员工视同福利的话,其成本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向员工提供福利成本,不得以抵扣或认可扣除。
拓展知识:为保障企业准确计算所得税,确保以正确的税收形式缴纳税款,凡购买原材料、零部件、设备及服务,均需要正确判断它们是不是营业成本,是不是可以抵扣,这便成为企业日常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2023 01/17 12:3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改良折旧的有效期限? 18小时前
归还欠款对企业利润表有何影响? 19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