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稅人。2×20年4月,甲公司销售一批A产品,售价300000元,增值税稅率13%。该批产品为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批产品成本为200000元。产品己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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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0:08
甲公司为一般纳稅人,2×20年4月,该公司销售一批A产品,售价3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该批产品成本为200000元,产品己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而且这笔交易适用的是消费税,税率为10%。
针对该笔交易有以下几种分录:
(1)应收账款300000元(收票)
(2)销售商品收入330000元(收票)
(3)增值税输出税39000元(收票)
(4)成本费用200000元(支票)
(5)消费税30000元(支票)
拓展知识:
增值税是一种商品流转环节征收的营收税,它按照产品、服务终端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税费,来对企业营收税进行征收。而消费税则是对最终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征收的税费,以增强消费者的节俭意识,实现社会公正,鼓励现金流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2023 01/1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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