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混凝土每立方480,扣出水泥80元,开成混凝土400元。然后水泥直接开发票至建筑公司 会不会弄成虚开发票那合同怎么签 签成代加工还是? 代加工的是不是只能开成加工费 加工费就成13个点的加工费发票 可以甲方提供水泥,不用代加工吗? 那这个合同具体如何拟定 就是甲方提供水泥,在结算乙方混凝土的时候直接扣提供的水泥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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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7 07:15
当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里包含了水泥时,可以考虑有两种签订合同的办法。首先,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来开发票,也就是发放加工费发票,并且甲方提供的水泥也要开发票,但是可以将发票中的明细和金额变更,以达到虚增发票的目的。其次可以签订代加工合同,即甲方提供水泥,乙方将水泥进行加工,然后形成混凝土,最终将混凝土交给甲方,甲方就根据混凝土的重量给予相应的报酬。无论哪种方式,签订的合同内容都应该写清楚每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发票的开立情况。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支付结算方式等进行具体谈判,签订更加合理公平的合同。
从合同角度来看,发票虚增在法律上是违法的。所以,最好是双方在发票上写明真实情况,不要用虚增发票这种违法的行为,以免出现纠纷时受到商业诉讼的压力。另外,拓展一下知识,在劳务合同中,当加工的原料由甲方提供时,因为乙方没有进行加工,所以这就不算是加工合同,而是仓储合同、采购合同或者供应合同。
2023 01/17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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