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购置一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200万元,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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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17 06:10
某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购置一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200万元,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基本上可以分解为:行销应税款、非行销应税款及免税收入三部分。
行销应税款是指企业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在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缴纳的增值税款,由于该制造企业并未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其行销应税款可以为零。
非行销应税款是指企业在投资、经营活动中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所发生的增值税,2019年8月,该制造企业购买办公楼支付的增值税税款,应属于非行销应税款,其可抵扣的税额为1200万元。
免税收入是指企业进行的涉税活动,可以免征增值税实现减免或免征的收入,例如,出口产品及服务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这类活动是该企业未有,因此其免税收入税额也可以为零。
总之,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该制造企业在2019年8月购置一办公楼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200万元,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00万元。
拓展知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业经营单位开具的凭证,经审核认定的,可用于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次月索取进行税额抵扣的税务票据。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计入当月核定的销项税额,减税或抵扣。
2023 01/17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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