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欠甲方借款100万元,由于资金紧张,临时不能归还,甲方急要,通过和乙方协商,乙方愿意用货款抵清我方欠甲方的借款100万元,甲方已收乙方货抵清应收我方的借款,乙方给我方开了9%增值税专票100万,但开票的内容是甲方所需材料,我方产品材料根本用不上,问,这100万票怎么处理合法合理。老师,请帮我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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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16 18:31
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违反税收相关规定,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办法处理乙方开出的100万元增值税专票。首先,双方可以讨论进行发票换票,乙方可以把用不上的甲方材料发票换成我方可利用的材料发票,双方可以根据发票价格和物料价格在乙方多发票金额中抵偿一部分,如果我方所需的材料费用更多,可以讨论协商将发票金额以物料的形式发放,而不是完全抵偿乙方的增值税专票。同时,还可以发票换票的方式与乙方联系,将乙方发给甲方的价税合计100万元的增值税专票换成符合要求的发票。综上所述,要合法合理地处理乙方开出的100万元增值税专票,应采取发票换票的方式,即将乙方发给甲方的增值税专票换成符合要求的发票,或将发票金额以物料的形式发放,或在乙方多发票金额中抵偿一部分。
拓展知识:处理开票的合法合理的办法还有下列几种:
一、发票换票:乙方可以将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换成符合要求的发票;
二、发票金额抵偿:乙方可以用发票金额抵偿一部分;
三、发票金额以物料的形式发放:双方可以讨论协商将发票金额以物料的形式发放。
2023 01/1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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