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外购的材料自用不用转出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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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6 14:41
外购材料自用,不用转出进项税额,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企业自用的外购货物和外部服务费用,不作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项目”,因此企业自用的外购材料可以不转出进项税额。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经作出合理分摊,用于分摊扣除的,应当作为计算所得税额的扣除项目”,由此可见,企业自用的外购货物和外部服务费用,需要经过合理分摊,才能分摊扣除。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减免应纳税额,而抵扣进项税额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逐笔抵扣、统一抵扣等获得。
2023 01/1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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