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发票背书什么情况下可以备注不得转让,什么情况下备注不得转让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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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6 13:39
发票背书备注不得转让通常是指由原发票持有人将发票背书给另外一方,但却没有真正的将发票的出资权转让给另外一方的行为。只有在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条例和规定的情况下,发票背书备注不得转让才能生效。
发票背书备注不得转让有两方面的情况:
一、发票背书备注不得转让有效:
1、当发票背书给另一方,但是发票本身上的备注明显写着“不得转让”,即使发票持有人将钱收回,也不能视为发票转让;
2、发票收到后,双方在签订发票交易协议前,发票持有人已明示不得转让,但尚未签订协议,双方在收到发票的前提下,发票持有人声明不得转让,则仍然有效,保持发票不得转让的原则。
二、发票背书备注不得转让无效:
1、发票背书备注早已失效,即票据已经在背书之前就失去了“不得转让”的备注;
2、签订发票交易协议后,不满足相关税收条例和规定,双方已明示有意让发票背书,再重复编辑发票上的备注不得转让,无效;
3、双方在签订发票交易协议前,发票持有人已明示不得转让,但是双方签订后,改变了发票备注,将有形无形的许可发票持有人将发票背书给另外一方,则不能保持不得转让的原则,备注不得转让失去作用。
拓展知识:
发票背书备注不得转让还应该考虑到发票的有效性问题,只有有效发票才能建立发票背书关系,否则失去保护作用,所以,发票背书备注不得转让前,要先确认发票的有效性,否则在发生纠纷时,备注不得转让是无效的。
2023 01/16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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