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到一家公司,发现账务一直没有把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就一直挂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和进项税额 没有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银行扣款后,她又做一笔,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么操作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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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6 10:31
这种操作是不可以的。因为在税收管理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只能用于支付,而不能用于借用以及银行存款,也不能当作应付款来支付。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货币资金垫付应交增值税,然后,借:银行存款,贷:应付税金-应交增值税。做出现金来真正付给国家税务局。
这里还有一个拓展知识,就是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直接税制征收的税种,即:在特定的经济活动中,发生某种货物、劳务及其他方面的行为时,为了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会收取的统一的税款。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发生经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它的征收对象和征收范围是由国家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规定来确定的。
2023 01/1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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