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省民生实事工程320万由教体局走投招标手续。分两次拨付工程款55万到学校,学校计入在建工程。现已完工未决算以后款项不再走学校直接由教体局拨付到商家。学校怎么计固定资产?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16 10:35
学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会计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已完工的省民生实事工程计入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学校应当将它录入固定资产,按照《会计准则》第十九号“固定资产”的规定进行记账,其中“省民生实事工程”计入在建工程,要按照“345”的原则进行实物投资。
首先,学校应当先将它在工程完工验收后,从在建工程归入固定资产中,并在财务报表中做出记载,按照购置(或者拆除)时的实际价值(或者市场价值)投入到固定资产中。
其次,学校应当将它由在建工程归入固定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折旧记录,根据相关财务收入法规,把固定资产投入折旧中来。
最后,根据《会计准则》,学校应当将省民生实事工程的折旧费用妥善计提,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计提的合理性,将折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
拓展知识:
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首先要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定期折旧法等。其次要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来确定折旧期限,根据折旧法规定,把折旧期限乘以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额,根据折旧额来完成折旧计提。
2023 01/16 10:4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