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果甲欠乙方10万,已过诉讼时效,甲方再起诉,乙方用抗辩权,法院可以不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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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15 2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涉及民事诉讼,有关事项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将不再受理。因此,如果甲欠乙方10万,已过诉讼时效,甲方再起诉,乙方用抗辩权,法院一般不受理。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仍可以对此进行受理,如有不明确的事实或者有重要事实未表明,或者乙方有明显违反约定的行为,这类情况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是否能受理甲方的起诉。
另外,在诉讼时效的协调方面,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协调,但要求由双方自愿协商,以便在未达成协调结果的情况下,由双方自行就相关事实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以达到正当抗辩的目的。
2023 01/15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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