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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这个月增值税是不是就正常缴纳了,不能再享受缓交政策了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15 20:02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 答:2020年4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措施的通知》,为受疫情影响有一定程度的企业延长缴纳增值税款的时间,部分企业可以自2020年1月起延长到2020年7月31日缴纳上一季度增值税款,相当于可以享受七个月的缓缴政策。 但是,2020年4月1日起,疫情影响企业延长缴纳增值税的政策已经结束,对于今后的增值税缴纳,就需要按照原来的规定及时缴纳,不能再享受缓办政策。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提出,对于2020年4月1日前已经依法享受七个月缓缴政策的企业,2020年7月31日未缴纳的款项,企业应当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一次性补缴。 总之,从2020年4月1日起,增值税款就正常缴纳了,不能再享受缓缴政策了,政策只适用于2020年4月1日前已经依法享受七个月缓缴政策的企业,2020年7月31日还未缴纳的款项,企业应当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一次性补缴。 拓展知识: ​ 增值税是我国实行现代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收入构成最为重要因素之一,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增值税缴纳也是企业每年必须遵守的规章。增值税是按照货物和劳务在发生变化时,由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传递的税,增值税缴纳也是企业经营及活动的必须步骤。
2023 01/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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