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上设立科目是其他应付款:李总,但是附件是转账凭证,支付李默默的银行回单,这样的凭证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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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5 19:36
记账凭证上设立科目是其他应付款:李总,但是附件是转账凭证,支付李默默的银行回单,是否合规,取决于李总应付款的科目,以及单据是否全部真实有效。
先要明确,李总的应付款是从哪里产生的。如果应付款的确来源于李总,则附件转账凭证证明了李总的收款情况,记账合规。
如果李总的应付款不是来源于李总,而是其他账户付款,则设定其他应付款:李总,是不符合财务会计准则规定的,应该将其他应付款:李总科目纳入应付款科目中,并对应其他账户所付款项,记账不合规。
此外,在记账凭证上,还应按规定要求开具完整的凭证,如有需要,应当开具发票,并加盖财务会计专用章。最后,应该合理使用财务会计原则中的“内部一致性”原则,通过开立凭证、报送报表,确保会计记账准确、真实、无误。
2023 01/15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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