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董事费和个人工资还可以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15 17:56
一般来说,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董事费和个人工资可以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董事费和个人工资属于不同的收入来源,董事费属于劳务报酬性收入,而个人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性收入。这种情况下,董事费应当按照一般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工资应当按照职业收入所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在“特别税收优惠政策”条款中,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可以把董事费和个人工资合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拿到更多优惠税收,节省税收开支。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当个人同时从事两种劳务和工资性收入时,可以将两种收入按照原则性收入合计计算所得税。
2023 01/15 18:0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