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的时候不用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然后再结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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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15 16:41
有关加计抵减和应交增值税的关系,应该按照下列流程来完成:首先,确认加计抵减条件,如果符合要求,在企业增值税应纳税明细表中,将加计抵减金额记入“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加计抵减”的明细项中,以减免企业的增值税税款;其次,转到“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项中,将其他税种征收、缴纳的税款转入,以及重复抵扣减免增值税税款,以计算企业总体增值税税款。此外,完成这一流程后,企业还应当全面审核增值税税收情况,核实企业按期缴纳增值税税款以及加计抵减税款的准确性,以提高企业的税收缴纳效率。
拓展知识:
征管法规要求,企业有义务按时缴纳增值税税款,并且把税务系统中的记账凭证核对和审核,保证准确性。当企业遇到突发的税收问题时,如发现多缴税或缴税不足等,应及时核查和补正,防止发生其他税务问题。
2023 01/1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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