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我给购买方的专用纸质发票,跨月了,甲方丢失了,怎么办?是不不可以红冲重新开具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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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5 16:16
首先,凡是已开具的发票,包括跨月的,都属于增值税的有效票据,要求必须在其上注明发票信息,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货物名称,购买方名称,开票日期等信息,才能作为税收凭证。因此,如果发票丢失,那么应当采取红字冲红操作,通过冲红发票可将原发票信息作废,重新开具一张冲红发票即可。冲红发票与正常发票在处理方法上没有区别,可以被甲乙双方同样使用。
有关红字冲红发票,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冲红发票是指在原发票上采用红字冲消原发票的发票,冲红发票上会注明旧发票的发票号码,以及“作废”的字样,表示原发票已失效。
二、冲红发票计算增值税时,也必须同样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表的后面,以便证明交税的准确性。
三、冲红发票需要准备的凭证具体包括:旧发票原件,冲红发票原件,冲红证明,未使用旧发票申报及缴纳税款书面申明等。
以上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丢失后,需要采取的红字冲红发票的处理方法。另外,增值税发票的金额要大于,税率的计算要遵守当地的规定,也许还需要准备其他证明文件才能抵扣税收,因此,企业应根据当地规定,务必了解发票办理规则,以防发生其他麻烦情况。
2023 01/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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