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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是说了这批低值易耗品已申报抵扣就可以抵扣了么,这是什么操作,和税法规定不是自相矛盾么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9:38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非正常损失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也就是说,低值易耗品也不能直接抵扣,因为这类物品可能会被某些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而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但是,如果该批低值易耗品已经申报过抵扣,那么就可以抵扣。这种操作就是将批量的低值易耗品作为一个整体抵扣,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抵扣就算合法的。这样的操作,不会跟税法规定有矛盾,只是需要申报抵扣的批量低值易耗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资料审核,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审核后,才能抵扣。 拓展知识: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申报表格,全面了解企业申报抵扣的情况,以确保抵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才能完成抵扣。
2023 01/1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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