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给没有参加工会的职工,发放中秋月饼等物品可以走福利费这个科目吗?有如果不行走什么科目?具体的文件号,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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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7:54
老师您好,根据国家财政部的《企业福利费核算办法》(财务函〔2017〕44号)和《企业福利费支出核算规定》(财会〔2011〕77号)的相关规定,如果发放的物品是用作福利的,可以走福利费这个科目,但是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发放的物品要属于福利方面、社会保障等;
(2)发放的物品一般不能直接变现;
(3)发放的物品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应是赠送、慰劳、感谢等,而非买卖关系;
(4)发放的物品的数量大小的范围应符合当地的历史文化习俗;
(5)发放的物品应区分工会会员和非工会会员,以保证福利优先分配给工会会员;
(6)有记录发放物品明细,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核实发放物品价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7)有发放物品的签收单等文件;
(8)福利费使用应落实会计分录,佐证文件及用途。
如上所述,给没有参加工会的职工发放中秋月饼等物品可以走福利费这个科目,但是要严格按照上述八点规定要求。因此,一定要确保这些物品的发放满足上述所有的八点要求,才能正确的走福利费科目,否则不能走福利费科目,要走其他科目;具体科目分类应根据物品发放的实际情况而定,具体问题可以咨询企业内部会计或者相关部门以给出准确的回答,谢谢您的提问。
2023 01/15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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