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公司离职了一个月,又回到原公司上班,上班第二个月发工资工资单显示应补退税两千多块钱,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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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5:17
可以要回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居民在一定时期内收入较高,但在一定税收期内,经扣除合法支出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低于起征点(3500元),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减除,即应退税。由于离职期间未能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变更户籍、收入等信息,导致上月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起征点,档案写有应退税金额。
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退税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厅提出退税申请,需要准备申请书、申报表、缴税凭证及有效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可以是原扣缴税收单据、离职离岗证明材料等,申报表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在当地税务机关网上查阅。最后,当地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一个月内受理并给出审核结果,一般在核实无误后,会退给申报者相应应补退税金额。
拓展知识:对于工资收入,税务机关有专门的实行职工工资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企业可以给员工报销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等,减除个税,可以减轻员工负担。
2023 01/1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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