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12分(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该原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率为9%。(2)购进小汽车一台,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3)上个月购入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腐烂变质。该原材料上个月已抵扣了进项税,账面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4)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率为13%。(5)企业向本市举办的马拉松比赛赞助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0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本地没有同类产品的售价。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相关票据均经过税务机关认证。该企业9月份的销项税额是()。该企业9月份的进项税额为()该企业9月份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该企业9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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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2:07
该企业9月份的销项税额是130.9万元,进项税额为96.2万元,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87.4万元,应纳的增值税额为43.9万元。
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 1000×13%= 130万元
进项税额= (200+30+80)×(9%+3.9%)=96.2万元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80×13%=87.4万元
应纳的增值税额 = (200+30+100)×13%=43.9万元
增值税是中国税收体系的主要税种,主要涉及国家、地方政府,它是一种营收型税制,主要适用于商品和劳务的税收。与收入税不同,增值税是从产品和服务中收取营收,反映了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一部分增值取得的贡献,以及国家对经济发展的激励和支持作用。
2023 01/15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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