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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主要从事甲产品的销售。该产品每件售价300元(不含增值税),同时规定:若客户购买150件(含150件)以上,每件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B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购买甲产品300件。为早日回收款项,该销售附现金折扣条件2/10,1/20,n/30(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A公司于11月14日收到该款项,则实际收到多少元。2.作为购买方,如何抉择是否需要享受现金折扣?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2:00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A公司实际收到的款项为:300件×(300元-5%商业折扣)×(1-2/10现金折扣)=2550元。 从购买方来看,在勾稽时,折扣的接受和拒绝是由购买方双方共同协商的,在选择是否接受现金折扣时需要根据自身和对方的实际情况仔细权衡利弊。 从购买方角度出发,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 (1)财务考量:折扣的接受主要和购买方的财务状况有关,如果购买方财务状况较好,则可以接受供方提供的现金折扣,以更少的价格购买物品,从而节省资金。 (2)信誉考量:现金折扣的接受和拒绝对供方也有一定影响,供应商提供了折扣,如果购买方不接受,可能会影响供方的信誉;如果购买方有信用较好的记录,接受现金折扣也可以使得两个公司的合作更加稳定。 总之,是否接受现金折扣主要取决于购买方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两个企业之间的关系,购买方应当有足够的考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接受现金折扣。 拓展知识:现金折扣上的具体优惠比例,一般来讲,为2/10,1/20,n/30,说明2/10是最大的优惠比例,购买方收到货款的十分之二的货款,可以立即原路返回,供应商可以按照十分之八的价格购买物资;1/20是次大的优惠比例,供应商可以按照19/20的价格购买物资;n/30是最小的优惠比例,供应商可以按照29/30的价格购买物资。
2023 01/15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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