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今年2月份的附加税已经计提了,但是后来“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又延续了。本月交税时需把2月缓交的税款一同缴纳,但2月附加税是全额计提的46.62,现在看该实际缴纳是给减半了是23.31,
这差额怎么做分录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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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1/15 01:17
在本月缴纳附加税的时候,2月的附加税就必须按照“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来减半征缴,这个差额应当当成是回收百分比减少的会计费用。首先,在本月应缴税款项上,记录减半后应实际交税金额,即23.31。
其次,在其他应付账款项目上,需要记录回收百分比减少的会计费用,即税金的差额23.31,在减少的税金项目上记录为贷方23.31,到账款项目上记录为借方23.31,从而抵消本月应缴税金项目。
拓展知识:计提的税款是以全额的形式在企业的财务账上进行记账,所以会产生税金贷项,而税金贷项指企业在财务利润表上提前交纳的税款,未实际缴纳给税务机关由于其税款减免、税款退还等原因,在本期仍有余额存在。因此,在2月提前计提的税款通过“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的减少,在本期应该记为回收百分比减少的会计费用。
2023 01/15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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