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没有对公账户,收入金额比较大,做账时,借方做库存现金不太合适,但是又不是法人的银行卡收款,该如何做账?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7:56
个体工商户收取的款项,未归入对公账户的,应录入“现金银行收入”科目。无论是收取现金,还是收取银行卡,都必须严格遵循收入等于收入科目加银行存款科目,两个科目相加应当等于收取总金额,如果收取现金,可将其录入到“现金银行收入”科目,在“现金银行收入”科目下,进行贷方录入金额,借方录入“库存现金”科目,如果收取的是银行卡的款项,也可将其录入到“现金银行收入”科目,在“现金银行收入”科目下,借方录入银行卡科目,贷方录入金额,两个科目相加应当等于收取总金额。
此外,个体工商户在收入方面,还有税金的支出,应当及时交税,按税务要求如实缴纳,否则可能会面临重罚。
2023 01/14 18:0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