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期间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汇算怎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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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0:36
开办期间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开办期间为宣传本单位及其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或者为招待有关单位、公务及重要客户而产生的费用,它们是企业日常经营开支,其计算方式和企业其他普通性经营费用一致。
在汇算清缴时,开办期间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应纳入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算清缴范围,发生的经费应当在汇算清缴的月份,即发生经费的月份抵扣当月预缴税款。抵扣时,应当准确计算发生的开办期间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准确确定其发生数额,选择正确的抵扣项目,抵扣支出应当以有效凭证为准。
此外,开办期间,如果企业发生广告费用,需要使用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还是要关注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细化和变化,以便及时享受优惠,减少税负。
2023 01/1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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