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月成立了分公司,总分公司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里的就地缴纳标识应选择是还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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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14 07:26
应当根据企业情况来选择是还是否,如果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拥有独立的经营地,可以组织自己的会计制度,并可以独自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应当选择是;如果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管理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经营地,且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负责缴纳,则应当选择否。另外,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申报及缴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若需要更详细的了解,可以参考该文件的相关内容。
拓展知识:据规定,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单位应在设立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申报及缴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申报汇总纳税系统进行备案。
2023 01/14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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