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18年5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贷款为10000元,增值税1600元,销售合同中规定付款条件为2/10,1/20,n/30(不考虑增值税影响),甲公司于5月9日收到贷款编制会计分录,能不能算的数字写完整有的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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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13 20:47
甲公司于2018年5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贷款为10000元,增值税1600元,销售合同中规定付款条件为2/10,1/20,n/30(不考虑增值税影响)。
那么在2018年5月9日,甲公司会编制以下两个会计分录:
一、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9800 元
贷:银行存款 10000 元
二、增值税:
借:应交增值税 1600元
贷:应收账款 1600元
由于乙公司规定付款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买方给出买方保证后,甲公司可以在前期收取20%,即2000元,而剩余的8000元则需要在n/30的天数内付给甲公司,乙公司应当于收到商品后几日内付款。
拓展知识: 借贷离不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律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债务,并对债务利息收取滞纳金;债务人则有义务按时偿还贷款,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追索债务。
2023 01/1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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