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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本月生产的A产品100台,单价3 000元,增值税率为13%,价税款未收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7:44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本月生产的A产品销售100台,单价3000元,增值税率为13%,价税款未收。 首先,根据本月销售A产品的数量和单价,得出本月A产品的销售金额为 300 000 元。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月A产品的应纳税额应计算出:300 000 × 13% = 39 000 元,其中 3000 元为进项税额,36 0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此外,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凭发票价税款未收,仍应按期缴税。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时,缴纳增值税的税率大致可分为三类:一般纳税人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和免税或征收率为零的税率。按照纳税义务发生的性质,增值税税率可分为三类:基本税率、特殊税率和零税率。
2023 01/1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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