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老师,请教一下,假如甲乙两个公司,有业务往来。互相即是客户也是供应商的关系。那他俩可以不开发票。货款或者加工费互抵。这样违法吗?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3 14:30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这种情况下,甲乙两个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国税务部门的规定,各种贸易往来必须开具税务发票,用以证明出售的服务或产品的价格及税收基数。因此,即使甲乙两公司互相是客户和供应商,他们也不能采取发票互抵的形式交易,以免违反税务法规而被税务机关罚款。 此外,发票是企业重要的财务凭证,反映了企业的交易信息和财务情况,也是企业社会信用的体现。正确使用发票有利于企业管理财务,发挥发票作为征税凭证的功能,准确缴纳税款,确保企业缴纳税款的秩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因此,建议甲乙双方正确使用发票,积极履行财税义务,为企业发展促进税收的正常征缴。
2023 01/13 14:39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